民法1052、民法1049、民法1052在PTT/mobile01評價與討論,在ptt社群跟網路上大家這樣說
民法1052關鍵字相關的推薦文章
民法1052在民法§1052-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
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. 一、重婚。 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 三、 ...
民法1052在民法§1052 相關法條 -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
對於無自救力之人,依法令或契約應扶助、養育或保護而遺棄之,或不為其生存所必要之扶助、養育或保護者,處六月以上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 因而致人於死者,處無期徒刑或七 ...
民法1052在民法§1052 相關判例 -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
相關判例 · 一、重婚。 · 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 · 三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 · 四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之直系親屬為虐待,或夫妻一方之直系親屬對他方為 ...
民法1052在ptt上的文章推薦目錄
民法1052在民法§1052-1-全國法規資料庫 - 法務部的討論與評價
離婚經法院調解或法院和解成立者,婚姻關係消滅。法院應依職權通知該管戶政機關。
民法1052在民法§1052 相關大法官解釋 - 全國法規資料庫的討論與評價
相關大法官解釋 ... 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. 一、重婚。 二、與配偶以外之人合意性交。 三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 四、夫妻之 ...
民法1052在民法第1052、1052-1、1053、1054、1055 條 - 法源法律網 ...的討論與評價
夫妻離婚者,對於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行使或負擔,依協議由一方或雙方共同任之。未為協議或協議不成者,法院得依夫妻之一方、主管機關、 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之 ...
民法1052在何謂判決離婚的重大事由要件? - 玉鼎法律事務所的討論與評價
依照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,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。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,僅他方得請求離婚,其係為使請求裁判離婚之事由 ...
民法1052在裁判離婚—民法第1052條第2項 - 陳冠華律師的討論與評價
按民法親屬編修正前,第1052條就裁判離婚原因,原採列舉主義;嗣方有第2項規定,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,難以維持婚姻者,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,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 ...
民法1052在焦點判決| 元照出版的討論與評價
按民法第1052條第2項規定係採消極破綻主義,如婚姻有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,於夫妻雙方就該事由均須負責時,應比較衡量雙方之有責程度,僅責任較輕之一方得 ...
民法1052在依據民法第1052條第1項第3款提起離婚之訴,相關參考實務的討論與評價
民法 第1052條第1項第3款規定:「夫妻之一方,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:三、夫妻之一方對他方為不堪同居之虐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