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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在法律常識-什麼是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?|台中張思涵律師的討論與評價

而提起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,要特別注意,有一個時效限制,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算2年間不行使,或是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(離婚或他方死亡)時起算逾5 ...

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在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時效 - 晚晴法律事務所諮詢網的討論與評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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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一、配偶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時效 ... 依民法第1030條之1第4項規定,自請求權人知有剩餘財產之差額時起算2年間不行使,或是自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(離婚或 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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